上市环评机构调查——环评诚信系统在资本市场无用武之地

发布于 2018-06-22,来源:绿网

       今年初,江苏久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挂牌新三板的举措,引起了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广州绿网”)的关注。该公司作为环评机构,在原环保部的通报中,2017年中因年累计8次行政处理而排第一。通报发布后,该公司又被人民日报点名批评。环保部环评机构不良行为记录系统显示该公司自2015年共有不良行为记录12条,其中1条发生在2018年,5条涉及限期整改(3个月-12个月不等);其全资子公司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2015共有不良行为记录4条,其中1条涉及限期整改3个月。另,环评公众参与网(gzcy.org)显示该公司在2014年之前还有11条不良行为记录。这些为数众多的不良行为记录似乎并不影响公司登录资本市场,引发了广州绿网对收录不良行为记录的环评诚信系统与资本市场之间的关系的思考。


      为了推动资本市场上的环评机构规范经营,促进环评行业发展,提升环评公信力,广州绿网于2018年5月,对资本市场上的环评机构进行了调查、分析,发现环评诚信系统在资本市场上几乎无用武之地。


      为此,广州绿网建议

  • 环评机构行政监管部门

1、应严格执法,并尽快建立环评机构“黑名单”制度,将环评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时移交联合惩戒备忘录成员;
2、对多次点名、年年点名的环评机构从严惩戒,限制进入环评市场,而不是不受理或批准其环评文件了之;
3、并规定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主营业务包括环评,则不得有两个及以上的环评资质。


  •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1、应对资本市场上的环评机构等类似技术咨询中介机构,修订其守法经营的界定标准,将行业主管部门的惩戒行为纳入考量范围;
2、行业主管部门对其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应建立强制披露制度;
3、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上市公司采取相应的监管、限制措施,实施联合惩戒。


      广州绿网同时呼吁资本市场上的环评机构,及时、主动、全面的在指定平台披露受到相关惩处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整改,以承担环境保护社会责任,保护投资者权益,努力追求卓越;包括资本市场上在内的所有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共同建立行业自律,杜绝恶性竞争,努力研究解决现阶段环评存在的技术问题,推动环评行业健康发展。


       从长远来看,还应加快《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推动政策环评发展和规划环评落地,为项目环评减负和环评行业发展拓展空间,必要时可考虑废除建设项目环评资质,从根本上建立起鼓励技术人员专注技术和质量、适应环评行业发展特征的法律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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