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汇总和变化情况的分析

发布于 2020-05-21,来源: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

根据2016年5月发布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地需建立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因此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于2017年发布了各省的名单,部分地区在2018年继续发布了名单。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对名单的称呼做了改变。市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从2019年开始发布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或以重点排污单位涉土壤企业的形式发布。


       绿网收集整理了生态环境部门历年发布的土壤重点监管名录(含名单,下同),发现部分纳入过名录的企业,未出现在最新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中。


企业退出名录的主要情形分析


退出名录的情形有6种,主要是4种,即1) 2017年进入名录,2019年退出(占比48.2%);2) 2018年进入名录,2019年退出(占比20.0%);3) 2019年进入名录,2020年退出(占比15.5%);4) 2017年进入名录,2018年退出(占比9.7%)。这四种总占比为93.4%


建议各地对退出名录的企业逐个核实,找出实际的退出原因,不应该退出的需重新纳入名录进行监管,并且,以后在发布名录时,需要介绍最新名录相对于上一年名录的变化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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