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污染防治分析与建议

发布于 2020-05-21,来源: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

近期,随着疫情的发展,医疗废物的处置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公众面前中,使原本低调的“医疗废物”被前所未有的关注着,同时也使我国在医疗废物污染防治过程中的问题暴露了出来。同期十部门出台《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医疗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方案》要求加强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在2020年底前实现每个地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到 2022 年 6 月底前,实现每个县(市)都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为了解全国医疗废物现今的处置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对各城市公布的医疗废物污染防治信息(截至 2020 年 3 月)进行了整理分析,并结合各城市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的数据,提出相应的建议。

       

收集发现了 523 家医疗废物单位的经营信息。其中省级生态环境平部门共公开有 152 家经营许可证,地级生态环境平部门共公开有 138 家经营许可证,合并后总公开数 275 家。只占总数 53%,数量也远不及 407 家(生态环境部公布 2018 年已颁发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数量)。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信息公开还有很大的空白。

为了更直观的看到各城市的医疗废物处置的压力,我们收集了各城市 2018 年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中医疗废物信息,共收集到 158 个地级市的防治信息,占地级市总数的 47%(其中主要城市中只有合肥未找到 2018 年的公开信息),城市分布如下图一。其中部分城市无法提供可计算负荷率的信息。因此通过整理,我们将当中负荷率超过 80%的医疗废物处置 74 个城市列出。


这些主要城市大部分医废处置单位建设在 2003 年和 2011 年后,存在无法匹配日益增长的医疗废物处置需求的情况。平时大量处置设施处于超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运转,如果发生疫情医疗废物产生量大增,处置负荷成倍数增加,则处置能力根本无法及时处置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的积压将进一步增加疫情扩散的风险。

图一:全国公开 2018 年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的城市分布。
(如图所示,图中实心标点为负荷率超过 80%的城市)



考虑医疗废物经营单位处置过程中伴生的污染排放的问题,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 年版)》规定,作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按计划已在 2019年底基本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的申领。但是通过查询国家排污许可平台发现,目前仍有 73 家医疗废物经营单位查询不到排污许可证信息,排污情况不明。而作为主要的排污项目之一,在 2011 年修订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中规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并确保监控装置经常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关于发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的公告中,5.5.3(6)要求“医疗废物焚烧设施的延期自动连续装置应能监测 CO、烟尘、SO2、NOX 项目,在线监测记录系统与当地环保局联网并保证处于正常状态”。通过与收录的全国在线监测单位对比,发现其中380 家没有在线监测记录。污染排放信息的不透明大大增加这些单位运行过程中的环境风险。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医疗废物污染防治的公开监管信息仍以末端治理为主,经营许可证信息公开整体情况一般,建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危险废物监管院清单中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与医疗废物经营单位的补充。2018 年全国 74 个城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出现过与实际需求不匹配,运行压力增大的情况。建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加强原有设备的排查和新增处置能力的建设,同时加强排污排污许可证和在线监测的公开,实现处置过程中环境污染风险的降低。我们会继续加强与各地区有关部门的交流与沟通,推动相关信息公开建设,便于公众监督与参与,共同加强各地区医疗废物污染防治能力。希望当下的日产日清也可以一直延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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