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水源地观察报告
【摘要】
2020年省级及地级市行政部门共发布水质数据的水源地2879个,其中市级水源地1049个,县级水源地1830个,仍有81个地级市无法在上述部门网站找到县级水源地水质信息。在各省公开的水源地水质信息中,对于超标水源地的超标原因分析仍然是信息公开工作执行的最差的板块。已经公开分析的水源地水质超标原因,基本全部认为是水源地所在地的地质环境引起的。
2020年度有154个水源地水质超标,水源地整体达标率为94.7%,对比2019年略有改善,其中地表水源地的水质状况持平,达标率为97.8%;地下水源地水质状况略有改善,达标率为86.3%。
2020年度市级水源地达标率为95.7%,对比上年略有改善,但是县级水源地达标率为94.0%,与上年持平。相比市级水源地,县级水源地的监测监管投入较小,这个情况在不同级别水源地达标率改善上有所体现。
2020年度,地下水源地出现最多的污染项目为氟化物,而砷及六价铬这两项对于人体健康风险较高的污染项目仍然存在;地表水源地中出现最多的污染项目为硫酸盐,而锑和铊这两项对于人体健康风险较高也还存在。
2020年度,水源地整体风险较高的地级市分别为安徽省亳州市,甘肃省庆阳市,山西省临汾市,内蒙古区锡林郭勒盟及宁夏区吴忠市。
【建议】
1.水源地水质信息是每个公众都有权力获取的,并与公民自身的健康安全息息相关,希望每一位公众都关注所在地的水源地信息,密切关注政府所公开的水源地水质信息。
2.省级及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加强县级水源地水质信息公开,已经下放县级水源地水质公开责任于地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做好监督工作。
3.重视地下水源地水质污染原因分析,不要盲目将所有污染项目统一归类为受地质因素影响,而忽视人为因素(如地下水超采)可能带来的实际影响。
4.部分地级市(如甘肃省庆阳市)水源地中普遍存在同一种污染物,说明该污染物在当地水环境中的环境容量已经很低。应当从多个角度分析,通过区域限批等手段,阻断该污染物进一步进入当地水环境中的路径,从而保障公众的饮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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