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全国地级市末梢水水质监测公开情况报告

发布于 2021-04-13,来源: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


绿网通过网络(各地市级卫健委及市政府官网)搜集并整理了全国各直辖市及地级市(含省直管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末梢水水质监测公开及超标情况,截至20210131日为止,全国各省数据公开情况为图1及图2所示信息公开情况较好的是重庆、福建、湖北,公开情况最差的是西藏,部分城市存在延迟公示的现象。2020年全国末梢水水质监测各指标超标总次数4146次,从超标城市看,总超标次数较多的城市是庆阳市临汾市,全年总超标次数分别为168次和136次;从超标指标看,全年超标次数最多的指标是消毒剂指标与微生物指标,其次是硫酸盐、浑浊度、总硬度、硝酸盐等。其中硫酸盐、总硬度、硝酸盐、氟化物、铁、锰、pH、铝等均呈片区持续出现超标,与当地地质环境、水环境、天气、供水工艺等因素有一定相关性。 广州绿网还对比了2020年水源地与末梢水超标指标,部分地区能完全匹配,如甘肃省庆阳市、山西省临汾市硫酸盐超标、甘肃省天水市总硬度超标、黑龙江齐齐哈尔市铁锰超标等



图1 2020年度各省末梢水水质公示率(不含直辖市)


2 2020年度各直辖市末梢水水质公示率(按区级网站统计)



【建议】

1. 末梢水信息公示时间、形式和模板规范化
根据国家卫健委2019年发布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虽然进一步落实了末梢水的监测、监督和评价工作由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水质公开频率为至少每季度一次。根据统计,很多城市都未能认真落实按季度公示,且部分城市存在补公示的情况,已公示信息的城市也存在公示入口不统一、公示内容不一致等情况。因此建议国家卫健委对公示时间、公示形式合理地统一化,如将各季度公示时间限定为各季度最后一个月内或各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各区县信息公示入口统一设置在信息公开专栏,将公示内容统一为一致的公示模板。


2. 城镇、农村分别公示
现有的末梢水监测信息大多数都是城镇供水的信息,部分城市会把农村供水水质一并公示出来,但作为公众难以区分农村水质代表的是地区划分上的“农村”,还是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按照供水规模划分的“农村”。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城镇和农村供水对应部分监测指标的水质限值是有区别的,因此各地在公示时应当把“农村”这个概念解释清楚,并与城镇监测点位按不同的限值标准分别公示。


3. 针对长期出现的超标指标开展调研并进行改造
根据广州绿网统计,部分超标指标是长期反复或成片区出现的,仅个别地市卫健委也给出了相关的超标原因分析。当地供水主管部门应该对长期超标的点位情况比较了解,有责任积极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卫生健康部门,主动对当地供水设施进行改造(如水源地迁改、水厂工艺改造、老旧供水管道更换等),而非在发现问题后简单告诉公众该超标由地质原因造成或该超标不影响正常饮用过滤烧开即可,在下一次监测时该超标指标的还是继续超标。
同时,对存在特定水源污染风险的地区,应加强对水源地特定污染物在末梢水水质监测环节的检测,对可能造成的饮用水风险加强控制和监管,万一出现问题能及时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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