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土壤报告编制单位排名及分析

发布于 2021-09-17,来源:

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效果评估报告(合称土壤报告)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环办土壤[2019]63号文进一步要求,为了反映报告编制质量信息,组织评审部门应当定期将报告评审通过汇总情况在其官网予以公布(每年至少一次)。公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报告编制单位名称、提交报告总数、一次性通过率。


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绿网”)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网站搜集了2020年度全国的报告评审通过情况,对其中的土壤报告编制单位信息进行了整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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