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水质状况评价及地区差异分析报告
【摘要】
本报告对生态环境部国家地表水数据融合发布平台发布的2021年国控断面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数据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3644个监测断面的水质数据。
通过水质数据评价各城市水质状况并进行比对,发现吕梁、菏泽、乌兰察布、绥化等34个城市2021年水质状况较差,这些城市大部分位于辽河流域下游、黄河流域中游、淮河流域及海河流域,大部分水质较差城市是有机污染造成的,但部分城市水质污染是氨氮或石油类污染物造成的。 2021年,全国所有省份都与该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提出的水质目标存在差距。其中,22个省份及直辖市未满足优良断面比例要求,除广西及甘肃外其它省份都未满足劣Ⅴ类断面控制比例要求。
通过计算各省2020年的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水资源总量的比值并与各省2021年水质指数进行对比,发现山东、江苏、安徽、宁夏、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在水资源总量相对较少的情况下所负荷的废水主要污染物对该省水环境质量造成显著影响,因此建议山东、江苏、安徽通过削减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以确保完成十四五规划对于水环境质量的要求。 通过对于水质状况较差城市的分析,发现这些城市存在开发、开采项目于地貌的破坏、区域内造成水体污染的企业高密度超出水资源承载能力的情况,并造成流域内水环境整体恶化,建议这些城市在相应流域开展重点治理。 通过聚焦出现极端降雨的6月及7月间全国水污染物变化,发现极端降雨造成全国水质总体恶化,主要是水中的溶解氧下降及总磷上升造成的。西北诸河流域内蒙古城市及淮河北部(安徽省北部及江苏省北部)城市受极端降雨水质恶化情况更为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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